在台灣「定居」剛好超過半年,剛進台灣時是孤身一人,在路上大步大步走下去。。現在身邊多了個美艷藝術型的紅顏(姑且叫她怪e小姐),很多從香港過來探我的友人見了她,都問我為甚麼這麼有本事極速找到女友......坦白說,我一輩子沒甚麼桃花運,這次真的是天賜良緣吧,全靠她我在台灣的日子才充滿了歡樂,也是她我才在這麼短時間內重現光輝,令我的人生觀剎那改變,覺得「可以當作家是世上最幸福的事」。
 又想起,去年分手,對方嫌棄我的原因之一是「覺得我性格很奇怪」。那時候真的很難過。但我在台灣遇見怪e小姐,她對我說:「嗯!很好!你夠怪,才有資格當我的朋友......」
 所謂「怪」,從好的一方面來說,就是「special」吧?
 所以,我覺得無論如何都要相信自己,相信愛情,而且忠於自己和愛情,這樣你的人生才會美滿的。